你喝了这么多普洱茶,是否留意过茶叶包装上的信息(二)?
上一篇文章我们提到普洱茶的产品执行标准GB/T22111-2008(GB/T22111),QS、CS生产许可、生产日期、生产批次和生茶原料的等普洱茶包装的信息。这篇文章,我们聊聊普洱茶的产品执行标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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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茶是什么时候开始有产品执行标准的?
《云南省茶叶进出口公司志》(1938-1990年)上记载:“1973年以前,广东口岸用云南晒青毛茶混合本地茶、越南青茶制成普洱散茶独家经营出口。以后广西、湖南、四川等省也先后用小叶种茶制普洱茶出口。鉴于国际市场的需要,昆明茶厂于1973年试制大叶种普洱茶成功,乃在全省逐步扩大生产,开始自营出口。”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得出,普洱茶是作为一种工艺技术来描述的,广东、广西、湖南、四川按此工艺生产的,都叫普洱茶,甚至中小叶种按普洱茶工艺生产的也叫普洱茶,文中刻意强调了昆明茶厂试制大叶种普洱茶成功。
为什么这么多省外的茶厂也要做“普洱茶”,起因上世纪70-80年代,日本普洱茶市场异常火爆,云南省茶司也因此获利不少,闻到香味的飞蝇可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看一组生产数据:1981年,四川开始用本土炒青绿茶人工渥堆发酵普洱茶,当年出口607吨,82、83、84年出口量保持在五百吨出头。重庆86年做了17吨,贵州85年以后每年也做个5吨、8吨,江西80年和84年各做了5吨和20吨,连海南岛88年也弄了8吨。湖南从80年的13吨开始,发展到83年的253吨,86年的150吨。这些用中小叶种烘青和炒青工艺生产的“普洱茶”通过香港源源不断地涌进日本,云南省茶司在日本刚打下的口碑就在这场普洱造茶运动中毁于一旦。
这些中小叶种特制“普洱茶”批量进入日本,鱼目混珠,泥沙俱下,日本人越喝越糊涂,牢骚满腹,抱怨“普洱茶”不但没有药理作用,还像药一样苦得出奇,结果就是普洱茶从此退出日本市场。普洱茶在日本出了这么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就在普洱茶知识和文化普及不到位,没有产品执行标准,直到2003年、2004年、2008年云南省、国家农业部反复修订普洱茶定义和生茶标准。
2003年,云南省制定地方标准:DB53/T 102-2003,普洱茶是以云南省一定区域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毛茶为原料,经过后发酵加工成的散茶和紧压茶。其外形色泽褐红,内质汤色红浓明亮,香气独特陈香,滋味醇厚回甘,叶底褐红。
2004年4月16日由国家农业部发布的 NY/T779-2004《普洱茶标准》,其中把“指云南大叶种晒青毛茶及其压制茶在良好贮藏条件下长期贮存(十年以上)或云南大叶种晒青毛茶经人工堆发酵使茶多酚等生化分经氧化集合水解系列生化反应最终形成普洱茶特定品质的加工工序”称为“熟成”。
这两个标准只清楚地说明普洱茶只有一种-----即后发酵茶,并没有把初制的新“生茶”直接法定为“普洱茶”。
2008年国家农业部再次制定标准:GB/T 22111—2008《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普洱茶是以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并在地理保护范围内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成,具有独特品质特征的茶叶,按其加工工艺及品质特征,普洱茶分为生茶和熟茶。
该标准于2008年6月制定,2008年12月发布实施至今。
这就让普洱茶的分类变成了两段,之前的普洱茶是按地名来命名,之后的普洱茶则是根据工艺结合历史情况而命名。有不少人始终认为“普洱生茶”才是普洱茶,其实关于普洱茶的定义近20年已经改变了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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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2005年以前的茶叶都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标准等产品信息?
普洱茶在2005年开始,只有个别普洱茶生产厂家在产品包装上打了生产日期,但这属于个体行为,国家并没有强制要求。直到2007年4月10日,普洱市在正式出台的《普洱茶加工技术规程》中,明确规定普洱茶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原料产地、质量等级、净含量、产品标准代码、卫生许可证、QS标志、生产日期、保存期等12项内容。自此,很多地方普洱茶开始强制要求标明生产日期。
2008年国标中指出普洱茶包装上应该明确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码、原料产地等内容指标,2008以后一般情况下消费者购买的茶叶都会有明确的生产信息。
关于普洱茶为什么没有保质期的问题?
在2007年4月10日的《普洱茶加工技术规程》中,对普洱的保质期有专门的注解:“满足本标准的包装贮存条件,普洱茶适宜长期保存。”另外,国标《GBT 22111-2008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也能看到相关的内容:并非只有普洱没有保质期,白茶也是没有标明保质期的,一般来说,普洱或者白茶在保质期上一般都标注:适宜长期保存。
《食品卫生法》中也规定:国家未制定卫生标准的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卫生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备案。
但是也有例外,过去下关茶厂的销法沱都是出口用的,这款产品就有保质期,一般厂家会在外包装上面按照要求打印保质期36个月(这也是食品的最长保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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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普洱茶GB/T22111-2008都是些什么标准?
GB/T22111-2008从普洱茶的定义、类型、等级、实物标准样、种植的场地环境条件(气候、土壤、植株品种)、茶园管理、鲜叶等级、加工工艺、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销售(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十个方面对普洱茶在种植、加工、检验、销售环节均进行了明确,对规范普洱茶产品品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增加了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区域。
明确了普洱熟茶的感官评审方法。
写到最后:当前云南省普洱茶的质量卫生状况总体上是好的,在2005年以前,有一些企业对执行标准的认识不到位,不按标准正确标注生茶、熟茶、等级、生产日期等相关内容,沿用宫廷普洱、古树茶 、马背沱茶、千年珍稀古茶树饼等标准执行前的不规范标识,甚至胡乱编造生产年份,谎称20年、50年、100年等“陈年普洱”,影响了普洱茶形象,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坏了名声、毁了未来。
2006年云南省监督局发布了《普洱茶综合标准》。该标准包括《普洱茶》、《普洱茶产地环境条件》、《普洱茶生产技术规程》、《普洱茶加工技术规程》4个标准。标准(DB53/103—2006)是强制性地方标准,其余3个是推荐性地方标准。 《普洱茶综合标准》是一套“从茶园到茶杯”全过程对普洱茶种植生产、加工进行规范的综合标准,其中《普洱茶》强制性地方标准与2003年的《普洱茶》推荐性地方标准相比,增加了对普洱茶(生茶)的质量要求,无标准可依的局面,并对茶的各项指标进行了科学、合理地调整。
《普洱茶》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对普洱茶的定义、品质基本要求、理化指标、安全性指标、净含量允差、标志、包装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008年GB/T22111-2008,根据标准中的定义,普洱茶是云南特有的地理标志产品,以符合普洱茶产地环境条件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按规定的加工工艺生产,具有独特品质特征的茶叶。普洱茶分为普洱茶(生茶)和普洱茶(熟茶)两大类型。
现在普洱茶市场上,班章、冰岛、昔归、薄荷塘、天门山等等名山古树名称随意标注,作为食物出口的茶叶需要标注生产日期,以及不同地域(北方、南方、湿度高、气温高、回南天等)如何储存普洱茶、现有农残标准也在不断更新等等。
在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明确规定了共1类食品中污染物,其中包含铅、镉、汞、砷、锡、镍、铬等有害重金属元素及其限量。很明显普洱茶的检测已经落后很多了。
包括国家农业部颁布实施 的行业标准NY 659—200/《茶叶中铬、镉、砷和氟化物限量》 中规定了茶叶中上述5 种元素的限量指标,该标准是茶叶第 一个重金属等多项元素限量标准;其他标准分别对汞、砷、 铅、镉、铜重金属的个别参数提出限量要求,说明现有实行的标准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亟待重新整理和修改。
小编提出几点建议:
1、要真正大力整治现在市场普洱茶山头茶命名问题,关于名山头茶命名,需要提供相关茶山证明材料,或者由茶山茶农担保,假一赔三。
2、关于普洱茶贮藏标准体系可包括以下几个普洱茶企业贮藏、普洱茶家庭贮藏、普洱茶北方贮藏、普洱茶南方贮藏等相关普洱茶贮藏标准。建议针对不同的贮藏方式、贮藏条件,分别给出最佳贮藏时间。
3、(1)鉴于普洱茶的特性,建议细化普洱茶的感官品质特征,采用分项分级打分和分类调节权重或占比的方式,对普洱茶的感官评品因子调整,引导普洱茶产品的质量进一步提升。 (2)开展对普洱茶产品质量的普查工作,调查普洱茶产品的质量现状,研究配套标准的适用性,确保普洱茶中茶多酚等限量指标的适用性。 (3)加快标准的修订工作,如农残、重金属指标,使标准更加具体化、国际化。#普洱茶##云南普洱茶##茶##茶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