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流程
进口报关流程
一、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
等给我司,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
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
证书)
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
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15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
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
费。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
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出口报关流程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自理报检
登记证书。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
报。
2.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
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
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
熏蒸时间需24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
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
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通关结束。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注意事项
1.进口单证(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等所有单证一定根据实际货物
一致。
2.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等单证上的货物品名一定要一样并且和实
际货物的品名一致。
3.装箱单上的货物重量和方数要和提单上的一致,并且要和实际货物
一致。
4.合同上面要有合同号,发票上面要有发票号。
5.是木质包装的需要在木质包装上有IPPC标示。
6.从韩国和日本进口货物,还要有非木质包装证明。
7.凡进口下列九类商品提前5天预申报:
汽车零件;化工产品;高科技产品;机械设备;药品;多项食品;多项建材;钢
材;摩托车零配件。
8.凡进口旧印刷机械,进口年限不能超过10年,超过10年国家不允
许进口。
9.凡进口发电机组,工作实效不能超过15000小时,年限不能超过8
年。
10.旧医疗器械,国家不允许进口。
报关范围
按照法律规定,所有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都需
要办理报关手续。报关的具体范围如下: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
进出境运输工具是指用以载用人员、货物、物品进出
境,并在国际间运营的各种境内或境外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等。
(二)进出境货物
进出境货物是指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准进出
境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过境、转运和通用及其他进出境货物。
(三)进出境物品
进出境物品是指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
品。以进出境人员携带、托运等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行李物品;以邮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邮递物品;其他物品主要包括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和自用物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