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火车站拒收含锂电池产品?国家铁路局详解中欧班列运输新规
中国政府网7月14日消息 - 针对近期企业反映的"部分火车站拒收含锂电池产品"问题,国家铁路局作出官方回应。该问题直接影响义乌等地区通过中欧班列出口电子产品。
企业反映的主要问题:
企业主在中国政府网留言指出,2022年底实施的《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满足一定条件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的条款不够明确,导致义乌等车站对含锂电池的电子产品(手电筒、头灯、太阳能灯等)采取"一刀切"拒收政策,严重影响出口贸易。
国家铁路局正式答复:
1. 法规依据:《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4号)第50条明确规定,符合特定技术条件的货物可不作为危险品运输。
2. 具体标准:《铁路危险货物品名表》(TB/T 30006-2022)特殊规定78、79条详细列出了含锂电池产品免于危险品运输的具体条件。
3. 解决方案:建议企业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产品安全性、包装等进行检测鉴定,将合格报告作为运输申请材料提交铁路部门审核。
出口企业操作指南:
- 选择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认证
- 确保锂电池产品符合TB/T 30006-2022特殊规定78、79条
- 完善运输包装和安全措施
- 准备完整的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 提前与铁路运输企业沟通运输需求
国家铁路局强调,只要企业能够提供符合规定的检测证明,经铁路部门审核确认后,含锂电池产品仍可通过中欧班列正常运输。这一答复为受影响的出口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路径。
栏目主编:秦红 | 文字编辑:程沛 | 题图来源:图虫 | 图片编辑:苏唯 | 来源:澎湃新闻
